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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三项措施保障落选村干部和当选村干部和谐相处
发布机构: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08-8-15    信息来源:江北区民政局
 

      一是在精神上给予落选村干部关心,调整好他们的心态。通过上门访谈,对主动让贤的给予肯定和鼓励,对落选的帮助分析落选原因,要求正确对待选举结果,使他们及时调整心态,继续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支持新班子做好工作。
      二是在生活上妥善照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任职多年的落选老干部,符合养老保险条件的,给予每年一定的补助;对生活有困难的老干部及时给予慰问,不忘他们的功劳。同时,在工作上注重发挥落选村干部的作用,根据不同特长,把他们推选到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员、计划生育协会等相应的工作岗位,使其“落选不落志”。
      三是加强对当选村干部的教育引导,提高新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谈话鼓劲,引导他们敬业奉献,摆正位置,珍惜群众的信任,真心实意地善待老干部、尊重落选村干部,赢得老干部和村民的信赖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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