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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民政局通过建立“六项制度”抓好“平安边界”建设
发布机构: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08-8-19 信息来源:慈溪市民政局
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切实防止因边界纠纷而引发的矛盾,日前,慈溪市民政局与余姚、镇海、江北三地毗邻县、市(区)民政局签署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建立了六项制度。
一是建立界线管理联系人制度。落实“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平安边界”建设的目标任务、维护边界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市、镇、村和界桩管理员联系制度,制定具体的界线管理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等界线管理信息联络图。
二是建立界桩委托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签署的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分工精神,建立健全界桩委托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和义务,与有关镇、村和界线管理员签署界桩委托管理书。
三是建立定期走访联系对话制度。边界两地民政局每半年走访联系一次,通报各方界线、界桩管理及维护情况,了解分析、排查界线毗邻地区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研讨维护边界平安稳定的对策及措施。
四是建立边界纠纷应急处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影响界线附近地区稳定的变化动态,及时排查边界矛盾纠纷。一旦发现边界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引导已方人员依法反映合理诉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纠纷,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妥善加于处置。
五是建立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边界两地民政局除五年一次的界线联检外,不定期组织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和抽查工作,进行界线管理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及时通报、坚决打击擅自移动界桩、毁坏界桩、破坏界线实地走向位置的行为。
六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台帐,对各类资料、材料、图片等及时整理归档,并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同时指导乡镇共同做好界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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