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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机构: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08-11-14    信息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一是抓统筹。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将农村社区建设列入和谐社区建设范畴,将城市社区建设向农村延伸。二是抓指导。制定出台了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指导。三是抓重点。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已下拨108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各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村民提供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一站式”服务。四是抓平台。以农村社区组织为平台,建立健全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着力推广慈溪市“和谐促进会”经验,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进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融合性社会组织1358个。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村有25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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