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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五大成效
发布机构: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08-11-18    信息来源:江北区民政局
 

      江北区围绕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老龄各项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赞誉。
      一是建立健全老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养老机构经费补助政策、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困难老人生活补助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网络。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建成敬老院7家,床位825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97%,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达100%;建成1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七个街道和慈城镇,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日间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服务,执行无偿、低偿的收费标准;建成11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有休息聊天室、老年电大教室等“五室”设施,部分服务中心还设有餐厅。
      三是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协调推进。38个城区社区和1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实质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老年人不同需求提供志愿者结对、认亲养老、精神慰籍、政府买单等服务,初步建立了覆盖全部城区老年人、惠及农村老人、适应不同老年人需求的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体系。
      四是在全市率先实现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统一标准。提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月500元、390元统一提高到现在的535元,在全市率先打破三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的城乡二元差异,实现了城乡统筹。
      五是困难老人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政策,面向全区486名持有城乡低保证、社会扶助证的6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使这部分老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扶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30元和100元的生活补助,进一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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