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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发布机构: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07-7-20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事务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3份(内附年度工作报告)。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1、登记管理机关在每年年初发出年检通知或公告。2、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自查,填写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3、3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4、5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提交登记管理机关。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作出年检结论。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育才路265号)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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