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3份(内附年度工作报告)。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1、登记管理机关在每年年初发出年检通知或公告。2、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自查,填写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3、3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4、5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提交登记管理机关。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作出年检结论。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育才路265号)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