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名称: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备案
(1、自批准之日起即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备案。2、异地设立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3、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后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的备案。4、社会团体设立办章机构备案)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申报条件
经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及分支代表机构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办证窗口受理单
流程
1、受理。2、备案。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五楼办证大厅39号窗口(老实巷70号)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