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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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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地      址:宁波市育才路265号(315016)
公开电话:(0574)87225770
监督电话:(0574)87225452
电子邮件:mz@nbmz.gov.cn
网       址:www.nbmz.gov.cn
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安全、后勤服务、财产管理、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设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负责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民政业务考核、表彰工作。
  负责人:汪士良        联系电话:87225770   E-mail:bgs@nbmz.gov.cn

  (二)政治处
  协助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和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
      负责人:方军伟        联系电话:87225452   E-mail:nbmzzzc@nbmz.gov.cn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年度计划的编报和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和审计;负责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控购物资和本级民政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及拨款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审计、统计的指导、培训工作。
      负责人:周 栋        联系电话:87228096   E-mail:jhcw@nbmz.gov.cn

  (四)救灾救济处(最低生活保障处)
  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生产自救;配合开展减灾活动;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封松定        联系电话:87217052     E-mail:jzjj@nbmz.gov.cn   

  (五)优抚安置处(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审核报批和褒扬革命烈士;评(核)定伤残等级;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和干休所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戴 捷        联系电话:87229335   E-mail:yfaz@nbmz.gov.cn

  (六)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处
  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及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制定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研究制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站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仲敏        联系电话:87217541   E-mail:shsw@nbmz.gov.cn

  (七)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
  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街道、乡镇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承办先进乡镇、街道、社区和示范村(居)委会评比、表彰的具体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负责人:杨 英        联系电话:87228874   E-mail:jczq@nbmz.gov.cn

  (八)区划地名处(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全市地名规划;承办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的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县级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国祥        联系电话:87216844   E-mail:qhdm@nbmz.gov.cn

  (九)民政组织管理局
  负责起草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性社团和市级单位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涉外社团(外国人在华结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社团和未经登记擅自以民间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建设、人事管理和财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负责向上级民间组织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的举证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工作。
      负责人:陈志卫        联系电话:87225424   E-mail:mjgl@nbmz.gov.cn

  (十)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有关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军民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负责人:孙雄伟        联系电话:87228104   E-mail:syb@nbmz.gov.cn

  (十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市老龄委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配合督促检查保护老年人权益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有关信息;指导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工作。
      负责人:崔秀朋        联系电话:87221516   E-mail:llb@nbmz.gov.cn
     
      (十二)行政审批处
      负责民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行政服务项目的许可、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受理被许可人的备案事项;负责行政许可和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延续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朱伟君      联系电话:8718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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