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
|
网上办公
|
互动频道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讲话文论
|
公告公示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请输入关键字:
本站
政府群站
互联网
高级搜索
首页
>
办事指南
退役士官的接收安置
受理机构: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
王爽
联系电话:
0574-87226948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期限:
截止当年7月31日
收费情况:
无
申报条件:
经省安置办批准,符合进宁波安置的服役满十年以上的转业士官。
材料明细:
1、转业士官《退出现役证》。2、省安置办签发的《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4、配偶《户籍本》原件。5、本人《结婚证》原件。6、服役部队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7、服役部队出具的《供给关系介绍信》。8、服役部队出具的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9、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
1、报到:转业士官须于当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到市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2、办理落户手续:转业士官报到后,由市安置办向市公安局申报户口,经市公安局审批后,持市安置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所辖区的户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3、安置:按有关安置政策,市安置办拟制安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表格下载:
下载地址
事务名称:
退役士官的接收安置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
申报条件
经省安置办批准,符合进宁波安置的服役满十年以上的转业士官。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转业士官《退出现役证》。2、省安置办签发的《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4、配偶《户籍本》原件。5、本人《结婚证》原件。6、服役部队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7、服役部队出具的《供给关系介绍信》。8、服役部队出具的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9、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流程
1、报到:转业士官须于当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到市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2、办理落户手续:转业士官报到后,由市安置办向市公安局申报户口,经市公安局审批后,持市安置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所辖区的户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3、安置:按有关安置政策,市安置办拟制安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育才路265号)
办理期限
截止当年7月31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网站帮助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短讯发送平台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1999-2007 nbmz.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宁波市民政局 浙ICP备05049781 联系地址:宁波市育才路265号 电话:(0574)87227782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32Bit颜色、
Netscape6.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