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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我市死亡后遗体出境
 

受理机构: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
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朱伟君
联系电话:0574-87187003
服务对象:个人
承诺期限:2日
收费情况:
申报条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我市死亡申请办理遗体出境。(国际间运送尸体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承揽。)
材料明细: 1、死者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的申报材料。2、公安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3、死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办理流程:1、申请:由死者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向死者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提出书面申报。2、初审:由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市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审核。3、审核:由市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4、审批:由本局及市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上报省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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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名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我市死亡后遗体出境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 

申报条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我市死亡申请办理遗体出境。(国际间运送尸体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承揽。)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死者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的申报材料。2、公安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3、死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流程

1、申请:由死者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向死者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提出书面申报。2、初审:由死亡地的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市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审核。3、审核:由市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4、审批:由本局及市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上报省民政、侨务、台湾事务、外事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老实巷70号6楼)"民政窗口"  

办理期限

 2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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