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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地名的命名、更名
受理机构:
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
顾静芳
联系电话:
0574-87215607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
申报条件:
受理范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1、三区及跨县(市)区道路、桥梁、隧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专业部门使用的具地名意义的台、站、港、水库等名称及文物古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居住地(包括住宅区)、高层建筑和其他需命名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提出申请。4、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按有关规定办理。
材料明细:
1、立项批文(复印件)。2、建设许可证相配套的1/500或1/1000规划布局地形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由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5、建筑物的另需立面照片或效果图。
办理流程:
1、市地名办受理。2、市地名办初审,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3、市人民政府审批,30个工作日内。5、市地名办通知申请人(单位)领取《地名使用批准书》并由市地名办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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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名称:
地名的命名、更名
办事机构
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条件
受理范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1、三区及跨县(市)区道路、桥梁、隧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专业部门使用的具地名意义的台、站、港、水库等名称及文物古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居住地(包括住宅区)、高层建筑和其他需命名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提出申请。4、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立项批文(复印件)。2、建设许可证相配套的1/500或1/1000规划布局地形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由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5、建筑物的另需立面照片或效果图。
流程
1、市地名办受理。2、市地名办初审,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3、市人民政府审批,30个工作日内。5、市地名办通知申请人(单位)领取《地名使用批准书》并由市地名办公布。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育才路265号)
办理期限
4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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