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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的命名、更名
 

受理机构: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顾静芳
联系电话:0574-87215607
服务对象:个人和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4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申报条件:受理范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1、三区及跨县(市)区道路、桥梁、隧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专业部门使用的具地名意义的台、站、港、水库等名称及文物古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居住地(包括住宅区)、高层建筑和其他需命名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提出申请。4、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按有关规定办理。
材料明细:1、立项批文(复印件)。2、建设许可证相配套的1/500或1/1000规划布局地形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由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5、建筑物的另需立面照片或效果图。
办理流程:1、市地名办受理。2、市地名办初审,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3、市人民政府审批,30个工作日内。5、市地名办通知申请人(单位)领取《地名使用批准书》并由市地名办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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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名称:地名的命名、更名

办事机构

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条件

  受理范围: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1、三区及跨县(市)区道路、桥梁、隧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专业部门使用的具地名意义的台、站、港、水库等名称及文物古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名称由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居住地(包括住宅区)、高层建筑和其他需命名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提出申请。4、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1、立项批文(复印件)。2、建设许可证相配套的1/500或1/1000规划布局地形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由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5、建筑物的另需立面照片或效果图。

流程

 1、市地名办受理。2、市地名办初审,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3、市人民政府审批,30个工作日内。5、市地名办通知申请人(单位)领取《地名使用批准书》并由市地名办公布。

收费标准

无 

办理地点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育才路265号)

办理期限

 4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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