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
|
网上办公
|
互动频道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讲话文论
|
公告公示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请输入关键字:
本站
政府群站
互联网
高级搜索
首页
>
办事指南
补办结婚证、离婚证(国内婚姻)
受理机构:
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
郑颖虹
联系电话:
0574-87228084
服务对象:
个人
承诺期限:
经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情况:
9元/对
申报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相关身份证件。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材料明细: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表格下载:
下载地址
事务名称:
补办结婚证、离婚证(国内婚姻)
办事机构
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申报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相关身份证件。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办理流程
所需证件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收费标准
9元/对
办理地点
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期限
经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网站帮助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短讯发送平台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1999-2007 nbmz.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宁波市民政局 浙ICP备05049781 联系地址:宁波市育才路265号 电话:(0574)87227782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32Bit颜色、
Netscape6.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