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试行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民管办[2008]2号)精神,经单位自评、专家组现场评估、评估办复查复评等程序,现将“宁波市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等十三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拟定等级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见报15日内向宁波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222750,传真:0574-87225424。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育才路265号202室,邮编:315016。
序号
单位
拟定评估
等级
1
宁波市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
5A
2
宁波市青少年绿色学校
3
宁波宁大教育培训中心
4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5
宁波市海曙三市养怡院
6
宁波市技工职业培训学校
4A
7
宁波市银行卡服务中心
8
宁波市公路运输技工学校
9
宁波市太极馆
10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总浦桥社区日间老年护理中心
11
宁波市鄞州蓝青学校
12
宁波镇海蛟川书院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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